2022年江苏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招聘高层次人员公告
2022年09月23日讯: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结构,提升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南通科技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南通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antong.gov.cn)、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ntst.edu.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1年9月至2004年8月期间出生。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及现有在岗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6)2022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箱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电子文档的方式打包发送至ntkyhr@163.com,邮件主题为: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专业。
报名材料包括:
1.《南通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学位、学历证书扫描件,国(境)外留学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扫描件;
4.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年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5.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二)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9月23日~11月9日。
2.资格初审:9月23日9:00~11月10日16:00。初审结果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3.陈述申辩:9月23日~11月11日期间9:00~16:00。联系方式为0513-81050511。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9月23日9:00~11月11日17:30。
(三)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招聘办法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复审要求和疫情防控要求等具体事宜将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布。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南通科技职业学院陈述申辩。
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考试人员名单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布,考生根据公告安排领取《面试通知》。
(二)考试
1.考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试。
2.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地点将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布,并通过邮箱告知考生。
3.考试方式。考试采用综合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教科研能力等,包括试讲、答辩等环节。
4.考试成绩。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合格线为70分,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合格线以下者不予聘用。
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成绩相同,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考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5.防疫注意事项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每天进行健康申报(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三)公示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为其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发放《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学校博士引进管理的相关规定,聘用人员应当在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最低服务10年,首次聘用期为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人才引进待遇
引进待遇根据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博士引进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所学专业符合学校需要,则给予以下相应待遇:
1.安家费:最高100万元。
2.科研启动费:理工类30万元;人文类10万元。
八、本《公告》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81050511
监督举报电话:0513-85215749、8105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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