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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潍坊市临朐县校园招聘事业编教师(第二批)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0 09:16:49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04月10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决定通过校园招聘的形式招聘部分师范类专业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100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2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在职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2023年度其他类别教师招聘公告将另行发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

  3.本科毕业生报名的,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学制内获得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院校级奖学金,优秀班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或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按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宣讲、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共设两站,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站:4月14日至15日山东师范大学;

  第二站:4月16日至17日潍坊学院。

  每场招聘活动第一天组织现场宣讲、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第二天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

  3.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

  4.各类获奖证书、证明及院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三)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在9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10-14人的,统一按28人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15人及以上的,统一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本次招聘考试招聘比例统一确定为1:3,各岗位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1:3的比例核减岗位计划,核减的岗位调整到下一场次,下一场次仍达不到招聘比例的,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面试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育问题分析等相关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并在本场考试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宣布。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折算后计入考试总成绩。

  (四)选岗与签约。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入围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并签订就业协议。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从参加考试人员中先按场次顺序、再按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到空缺岗位。

  (五)体检与考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侧重考察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学业表现、遵章守纪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程序。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待拟聘用人员毕业后,按程序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

  1.聘用人员均列正式事业编制,享受事业编制待遇。

  2.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与工作单位签订服务期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离开聘用单位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将通过山东临朐政府网及高校校园网站等适时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不出具任何与考试培训班相关的证明材料。

  本公告由临朐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3212027

  山东临朐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q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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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山东省临朐县2023年校园招聘事业编教师(第二批)岗位计划表

  2.报名登记表

  临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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