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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长寿区面向区内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遴选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0人)

发布时间:2025-03-26 16:04:47 来源:人才引进网

  根据《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教育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促进教育人才合理流动,现面向区内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遴选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遴选区内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10名,具体遴选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三、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1.长寿区内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属于遴选范围。

  (二)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具备遴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3.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12日及以后出生)。

  4.近3个学年度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为“优秀”、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在现单位工作3年及以上(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招录(招聘)简章有服务年限要求的按招录(招聘)简章执行。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25年4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6:00时,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

  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地址:长寿区桃花新城文苑西路2号长寿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咨询电话:023-40469077)。

  4.报名所需材料

  ⑴《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民教育学历可不提供学位证书)。

  ⑶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5.资格审查

  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6.现场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每人50元。

  (二)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遴选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降低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拟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遴选岗位。

  (三)考试考核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⒈笔试

  ⑴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

  ⑵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5年4月13日(星期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⑶笔试内容及分值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包括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教育管理知识、教育法律法规、公文写作、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等,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分值为100分。

  ⑷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人事考试”栏发布《关于长寿区2025年面向区内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遴选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笔试成绩通知》),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

  ⑴面试人选及面试比例的确定

  面试按3:1比例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面试实际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按照2:1相应递减拟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遴选岗位。

  面试人选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⑵面试时间及地点

  详见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人事考试”栏发布《笔试成绩通知》,请进入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面试,不再另行通知。

  ⑶面试方式及分值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3.考试考核总成绩的计算公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当日下午18:00时前,在报名处(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张贴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前往查询。

  (四)考察

  ⒈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察比例详见附件1《岗位情况一览表》)。

  按照遴选岗位数额,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进入考核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遴选岗位资格条件的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生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后,原则上不得放弃。

  2.考察内容

  考察由遴选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师德师风等。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凡查实拟聘人员条件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凡查实拟聘人员违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重庆市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的,考察不合格;凡查实拟聘人员有违背公序良俗情况的,考察不合格。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作出书面考察情况说明,提交给区委教育工委,由区委教育工委根据人岗相适原则,按程序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考察结果应及时通报考察对象,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3.考察结果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办理人员流动手续。其岗位聘用,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岗位聘用相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转聘必须在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相应等级岗位无空缺的,应视岗位空缺情况逐级低聘,严禁岗随人走,超岗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遴选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各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不得徇私舞弊,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生报名资格或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长寿区教委、长寿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岗位条件、政策咨询:023-40250762(区教委组织人事科)

  考试考务咨询:023-40661621(区人力社保局人才流动科)

  用编咨询:023-40892008(区委编办综合科)  

附件:长寿区2025年面向区内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遴选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11.9 KB)

附件:长寿区2025年面向区内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遴选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18.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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