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龙岩长汀县教育局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轮专项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2022年08月11日讯:根据福建省教育厅、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8号)精神,结合2022年长汀县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完成情况,以及我县高中学校布局调整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将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未完成的25个职位进行第二轮补充招聘,以及对县委编委核定的14名高中新任教师进行专项公开招聘,招聘方案经市人社局核准,现予公告。
一、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4.具备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6.条件中“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8月至2004年8月期间出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8月至2004年8月期间出生;补充范围中“全省”指福建省户籍或生源、“全市”指龙岩市户籍或生源;
7.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7.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未满1年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长汀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
9.未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
12.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龙岩市支企服务专员在岗高校毕业生(不含2022年期满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经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同意报考证明”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如未能及时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招聘的职位、名额及具体条件
2022年长汀县赴高校专项招聘新任教师未完成招聘计划的第二轮补充招聘岗位25名、高中新任教师招聘岗位14名。具体职位、名额及条件等详见《2022年长汀县第二轮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工作和应提交的材料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至8月12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接受报名。
2.现场报名:地点长汀县教育局人事股(长汀县汀州镇仓下巷33号),联系电话:0597-6808382。
3.网络报名:将以下材料扫描后压缩打包,重新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如:高中语文+李**),发送到报名邮箱:ctjyjrsg@126.com,发送后拨打联系电话进行确认。面试结束后提交原件审核,时间初定为8月15日至16日正常上班时间。
4.现场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教师资格证(已取得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普通话合格证,暂未进行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可提供相关合格证);
(4)《2022年长汀县第二轮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5)报考岗位中要求“教育学类”的须提交《学业成绩表》。
(6)属机关、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现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未注明原件的,仅提供复印件一份(应提供原件核验)。
5.县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报名人员参加考试。
四、组织考试
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联合组织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初定为8月14日,面试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考生务必关注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遵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行程。)。面试采用根据指定教材进行片段教学的方式(信息技术学科增加动手操作,片段教学占60%,动手操作占40%),着重考察报考人员分析处理教材的能力、驾驭课堂能力及其他职业素养。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为止)。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成绩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为准。
五、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达到面试合格线的招聘对象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因故放弃资格产生的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无递补对象时减少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其中有相同学段学科岗位的转入同一学段学科的岗位,相应增加该岗位招聘计划,在考试成绩合格线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拟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的名单,在“中国·长汀”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六、体检、聘用、待遇
1.体检。组织体检考核对象体检。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考察。经体检合格的考核对象,列为聘用前的考察对象。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
3.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在本次第二轮补充招聘和专项公开招聘岗位所列学校岗位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自主选择任教学校,选岗后与长汀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拒签聘用合同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额,在该岗位的考试成绩合格线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4.待遇。工资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现行工资政策规定执行;符合我县人才引进政策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相关补助政策;符合《福建省2021-2022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要求的,经福建省人社厅确认后五年内,可以享受省级财政发放的每人每月2000元的生活津贴。
七、其他要求
根据《中共长汀县委办公室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动工作的办法>的通知》(汀委办〔2021〕32号)精神,新聘用教师在长汀县教育局所属学校服务必须满5年,其中在入编的学校必须连续工作满3年;招聘的农村学校教师调入县直学校的,在农村学校服务必须满5年。
八、注意事项
1.考生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聘用全过程。报考对象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对象应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开通短信功能并保持畅通,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无法联系所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3.招聘相关通知、公示将在“中国·长汀”政府网(http://www.changting.gov.cn/)公告,请报名考生随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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