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漳平市招聘中学教师10人方案
发布时间:2024-07-30 14:15:11 来源:人才引进网
漳平市2024年第二轮补充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工作方案
为保障2024年秋中学招生办学师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福建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第二轮补充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工作方案:
一、招聘岗位、人数:合计10名(详见岗位表)
1.城区高中教师:地理1名。
2.城区初中教师:语文2名,地理2名,道德与法治4名。
3.农村初中教师:物理1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3.招聘范围: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4.报考对象年龄:(1)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7月及以后出生);(2)研究生毕业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7月及以后出生)。
5.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6.具有报考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龙岩市已在编教师;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含自动离职)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内)报考的,属机关事业单位的报考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未满最低约定服务年限的,同时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所在市(县、区)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属国有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的报考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上一级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方式
本次补充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报名者须有参加2024年福建省教师招聘笔试统一考试,面试须参加由漳平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面试。
1.招聘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2024年福建省教师招聘笔试成绩(折算百分制)的40%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按60%计入招聘总成绩。若招聘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名;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排名;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
2.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省笔试成绩50分及以上(加上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加分政策。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报考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所加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为准。以上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须在简历栏标注参加服务项目类别,于2024年8月7日前向漳平市教育局人事股提交加分书面申请报告,并附相关文件依据,逾期不予受理。网络报名时,未在简历栏标注,之后才提交材料的一律不予认可。
4.报考者取得面试资格后,按照所报相应教师岗位参加面试,面试满分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形式采用先备课,再进行片段教学(含板书)。
5.根据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6. 若除“农村初中物理”外的招聘岗位出现空缺,转为“城区初中语文”岗位使用。
四、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应聘者将《漳平市2024年第二轮补充公开招聘中学教师报名表》 、相关证书、证明扫描或拍照发送邮箱(邮件及文件名:学科+姓名)jy7532452@163.com(咨询电话0597-7532452)。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日(8:00)-8月7日(18:00),逾期不接受报名。(特别注意:因时间关系,此次招聘只进行网上报名,不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确定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2.资格审核。报名人员接到面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漳平市教育局人事股现场确认(漳平市解放路448号),随身携带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漳平市2024年第二轮补充公开招聘中学教师报名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本科、研究生)、学位证书(学士、硕士)、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因提供不实信息或信息错漏而导致审核不合格或因此被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3.面试、体检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漳平市医院,时间另行通知。
4.考核、公示、聘用、待遇
(1)考核。由用人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主管部门视具体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2)公示。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按成绩从高到低自愿选岗。招聘的新任教师必须在我市教育系统服务满五年。
(4)待遇。招聘的新任教师进事业编制,聘用人员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现行工资政策规定执行。
五、其它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聘用全过程。报名者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漳平市教育局 中共漳平市委编办 漳平市人社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