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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市盐田区委党校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4 17:39:57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12月14日讯: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党校现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数量

  专业技术岗位(七级)1个。

  二、选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条件。

  2.中共党员,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

  3.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4.专业要求:哲学(A0101)、法学(A0301)、政治学(A0302)、社会学(A0303)、马克思主义理论(A0305)、历史学(A0601)、教育学(A0401),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5.年龄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

  6.教学科研能力要求达到以下条件之一:主持过省级以上(含副省级市)科研课题;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文章(要求是第一作者),数量达到2个(篇)以上;在省级系统教学比赛获得一等奖以上名次。

  (三)不得应聘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6日至2023年12月23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送至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党校邮箱ytqwdx@yantian.gov.cn,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0755-25743122(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

  3.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党校公开选聘报名表。

  (2)个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在聘证明。

  (4)证明应聘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复印件或扫描件,其中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如报名时未能及时提供的,最迟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有关材料的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根据选聘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参加公开选聘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仅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本次选聘基本条件及职位有关要求进行审查,不核实报名材料真实性。因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2.资格复审。面试前和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应聘材料的原件,复审时主要是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同时对是否符合资格要求进行复核。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面试

  所有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加面谈的形式,具体时间、地点由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党校确定并公告,通知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考察

  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主要是对拟聘人员应聘条件进行复审,并全面了解其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按管理权限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审定,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盐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有异议经查异议不实或异议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办法》(深人社发〔2018〕32号)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若拟聘人员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则按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录取。用人单位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30日内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因拟聘人员原因自公示结束后30日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按深圳市有关规定执行。

  2.选聘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及相关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3.对在选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及选聘公告规定的报考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选聘公告所指日期、数字、“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报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5.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含扩展版、集刊)、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和科学引文索引(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学科引文索引”(A&HCI)。其中,被SCI、SSCI收录的期刊要求进入所在学科领域Q1、Q2。

  6.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7.选聘公告由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党校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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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党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党校公开选聘报名表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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