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招聘编外人员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7 13:49:15 来源:人才引进网
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2024年3月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编外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道德品行良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服从管理,组织纪律性强,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精神;
4.符合本公告及招考岗位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其中:
(1)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如: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则本科及以下学历不可以报考;
(2)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3月30日前取得相应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出具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或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4);
(5)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7日9:00至2024年4月2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形式进行,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准备好报名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后,点击以下链接:(https://dprcfw.mike-x.com/aJOBU),或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
3.报名资料:
(1)《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扫描件;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职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如相关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注意事项:工作经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附件3),在入职前资格复审环节必须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对报名者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出现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报名,不再通知考试。
(三)考试
1.线上笔试:考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组织实施,根据报考人员情况初审合格后通知考试。考试形式、时间将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另行通知,请确保手机畅通并留意查收,并进行考试确认。
2.线下面试:对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根据职位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形式、时间将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另行通知,请确保手机畅通并留意查收,并进行考试确认。
3.成绩公布: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根据考试总成绩先后排名顺序,按照岗位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进入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请确保手机畅通。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进行资格复审,体检或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查异议不实或异议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正式聘用后,由人力资源派遣机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施派遣管理。
(二)工资福利按照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相关资历、资格、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3月30日,如最高年龄要求35周岁即1988年3月30日之后出生。
(二)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聘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报考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张先生,0755-28336740。
线上报名咨询电话:彭先生,0755-28339656。
附件:
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