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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2名编外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4 09:54:31 来源:人才引进网

深圳市大鹏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2名编外人员的公告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大鹏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定于9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名,详见《深圳市大鹏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及《职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一)因违法犯罪受刑事处罚者;
 
(二)犯有严重错误,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者;
 
(三)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者;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5日。
 
2.报名方式:此次报名及资格初审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请将所需下列所需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dpxqxfdd@dpxq.gov.cn)。报名材料扫描件制作成PDF文档或RAR压缩文件以“姓名+报考职位+联系电话”命名(如:张三+消防监督技术检查员+135****1234.pdf),同时,邮件主题务必标注“姓名+报考职位+联系电话”。
 
3.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大鹏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需附上近期证件照;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籍查验证明复印件;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职位需要的专业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籍查验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提供本人签署《承诺书》(附件3),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材料。
 
2.报考人员自愿接受在大鹏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葵涌办事处、南澳办事处、大鹏办事处岗位分配。
 
3.本公告中有关年龄的计算节点为2024年9月25日。
 
(二)资格初审
 
大鹏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报名者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出现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报名,不再通知下一轮考核适岗能力测评。
 
(三)适岗能力测评
 
1.心理测评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在笔试前完成心理测评,具体测评细节将在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以邮件形式发送至考生预留的邮箱,心理测评的结果作为对考生综合考核的组成部分。
 
2.笔试、面试
 
笔试内容以消防监督检查业务知识及案例分析为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依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面试内容包括消防监督检查实操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比例计算,根据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后续将由新区消防救援大队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成绩公布:报考人员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s://www.dpxq.gov.cn/)公布。
 
(四)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将在面试结束后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适岗能力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资格复审、考察及聘用
 
面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审、考察、公示合格后,报大鹏新区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备案,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报考资格复审或考察等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正式录用后,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派遣劳动合同,由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或各办事处安排具体工作。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755-28336352;
 
附件:
 
1.深圳市大鹏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
 
2.深圳市大鹏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3.承诺书
 
深圳市大鹏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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