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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广东肇庆中学招聘中学教师公告(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3-11-22 11:29:54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11月22日讯: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广东肇庆中学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中学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广东肇庆中学属隶属肇庆市教育局管理,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主要负责初高中教育教学工作。

  二、招聘对象

  本次公招岗位11个,公招人数50人。招聘对象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正在参加我省招募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参加上述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且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符合公告要求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建议使用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肇庆市事业单位报考系统”(https://sydwbk.zqzhrs.cn:8081)选择考点报名,并按照报名要求上传相关资料。网络报名并经预审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在西安、武汉二地设点,如新增考点将发布补充公告。报名时限内,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受来电咨询;逾期、逾时不再接受报名。经现场资格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的前一天。

  2.报名考点及时间(以下事项如有变化,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1)西安考点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9:00-12月1日17:00(5个工作日)。

  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田径场。

  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2月2日9:00-11:30。

  (2)武汉考点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

  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9:00-12月14日17:00(5个工作日)。

  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学工部就业处招聘大厅B111室。

  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2月15日9:00-11:30。

  3.资审材料

  报考人员需提供:①报名表(登录报考系统打印);②有效居民身份证;③学生证;④学历、学位证或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⑥个人简历一份;⑦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专八证书等)。

  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考生)、复印件(招聘单位留存)。

  4.其他要求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1个考点1个岗位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

  (2)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3)关于教师资格证问题。通过公开招聘的,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须签订承诺书并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承诺书见附件3)。

  (4)报考中学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通过公开招聘的,如未取得相应二级甲等普通话证的,须签订承诺书并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承诺书见附件3)。

  (5)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取得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获得国(境)外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且可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的考生除外。通过公开招聘的,如未取得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须签订承诺书并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承诺书见附件3)。

  (6)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考生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考生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7)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具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8)本次招聘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9)年龄条件:本科生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45周岁以下。

  (10)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地区为广东省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请于报名时上传有关证明原件申请加分或现场报名时提供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广东省“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加分申请书》原件1份一并申请加分。(见附件4)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网络报名资格预审,查验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网络报名并经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现场报名的考生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考试

  将在上述高校设立考点,考点招聘岗位和人数随招聘进程动态调整。前一招聘考点已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招聘工作自然结束;前一招聘考点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后一招聘考点继续招聘剩余空缺岗位。上述两个考点招聘结束后,未能择优聘用的岗位经充分评估,可顺延至其他高校考点继续进行招聘,具体事项将另行公告。

  本次招聘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按先笔试后面试顺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7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1.笔试

  (1)考试内容: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2)考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3)笔试时间和地点:

  西安考点

  笔试时间:2023年12月2日下午

  武汉考点

  笔试时间:2023年12月15日下午

  以上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各学科笔试时长详见准考证或另行通知。

  2.面试

  (1)入围人选:考生笔试成绩由招聘单位以电话或信息等方式告知考生。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由招聘单位通知入围面试人选,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3)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电话或信息通知。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面谈与签约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面谈人选,并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另行通知)和约定体检和考察事项。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港澳居民还应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列为拟聘用对象。

  七、公示与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同时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aoqing.gov.cn/zqrsj/gkmlpt/index)和肇庆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aoqing.gov.cn/zqjyj/gkmlpt/index)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广东肇庆中学提出意见报肇庆市教育局同意。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三)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薪酬待遇按照肇庆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工资福利政策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请报考人员考试前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或现场要求。报考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考试。

  (三)本次公开招聘由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肇庆市教育局机关纪委进行直接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58-2829904(肇庆市教育局人事科),0758-2806718(肇庆市教育局直属机关纪委),0758-2209780(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电话:0758-2799782、0758-2799667(广东肇庆中学),联系人:陆老师17728598250,刘老师19860789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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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附件1:广东肇庆中学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表(第二批).xlsx

  2.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附件3:承诺书.docx

  4.附件4:广东省“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加分申请书.docx

  肇庆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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