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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六盘水盘州市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03 14:39:38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1年09月03日讯:为满足我院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为保障本次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确保素质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考核合格、择优招聘的原则。

  二、拟招聘岗位、人数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共68名):

  妇产科医师:30名

  儿科医师:10名

  新生儿科医师:10名

  超声诊断医师:5名

  产科护士:13名

  (二)报考条件:

  1.学历及专业要求:

  (1)医师岗位需求专业:临床医学、妇产科学、儿科学、医学影像学;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执业医师证和医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暂无执业资格证书);规培结业生优先录用。

  (2)产科护士需求专业:护理学、助产

  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证和护士资格证,专科年龄26周岁以下,本科年龄28周岁以下,取得护师资格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

  其他要求:因行业特点需要,本次招聘只限女生报名,净身高160cm及以上。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

  4.五官端正,诚实守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生理或心理疾病。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5.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或被列为不诚信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及领取准考证

  1.报名方式:将报名表(附件1)、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1寸蓝底彩色证件照(电子版)等资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夹(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17475482@qq.com。

  2.报名时间:从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5日止。

  3.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9月7日,发放电子版准考证。

  (二)考核方式

  1.医师岗位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各试环节均需凭身份证、准考证方能参加)。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占60%,面试占40%。

  2.护士岗位分为笔试、面试、操作三个环节(各试环节均需凭身份证、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按3:1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按2:1的比例进入操作考核;最后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占40%,面试占30%,操作占30%。

  (三)资格复审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认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携带报名条件规定的所有证件原件,到盘州市人民医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四)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进行体检(综合成绩名次末尾并列的,笔试分数高的进行体检)。若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地点:盘州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4.时间安排:待定

  (五)政审

  政审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表现、现实表现等情况。

  (六)考试结果运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按照岗位需求人数确定为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对象,待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根据医院岗位需求依次录用。

  四、待遇

  1.工资待遇: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同在编职工,未取得执业资格和护士岗位的按照医院编外人员工资方案执行;

  2.福利待遇:五险一金、工会福利、进修机会等;

  3.绩效考核奖励: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医院绩效管理规定参与绩效考核。

  4.其他待遇:硕士研究生和具有执业证并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的临床医师工作满1年后,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给予优先解决编制及一次性安家费。

  五、其他注意事项

  对发生因考生未及时关注信息或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未尽事宜,由盘州市人民医院临床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七、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盘州市人民医院临床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领导小组。

  八、咨询电话:0858--3559776

  盘州市人民医院

  2021年9月1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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