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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哈尔滨松北区区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3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2 13:22:41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松北区(哈尔滨新区)区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公告
  为加强哈尔滨新区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有关规定,结合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工作部署,经新区党工委、新区管委会同意,松北区(哈尔滨新区)区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开展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哈尔滨市松北区政务服务局所属哈尔滨市松北区政务服务中心招聘29人,哈尔滨市松北区审计局所属哈尔滨市松北区审计服务中心招聘2人。招聘单位均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补助。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松北区(哈尔滨新区)区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引才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1.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songbei.gov.cn
  2.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http://gkzp.renshenet.org.cn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满足招聘岗位中对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按照本科学历报考相应岗位;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研究生、本科和人社部发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地区或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不受《招聘计划表》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6年11月11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1日及以后出生)。
  6.考生须于2024年11月1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相对应学位证。
  7.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技术职称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招聘计划表》中专业要求为“空”的,以其二级目录所列内容为准。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报考者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与招聘组织方联系。
  (一)报名和缴费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招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岗位,开考比例可不低于1:2;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仅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享受笔试政策加分的考生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具体事宜详见报名网站通知,网上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人数将适时在报名网站公开,考生可自行查询,选择报考岗位。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9:00至2024年11月21日16:00;
  2.报名网站:https://songbei2024qzsyzp.ibaoming.net/
  3.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应及时查询报名审核结果,报名审核通过后,不能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报名审核、需补充材料的,应在报名时限内,根据审核意见要求,完善信息、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核,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职位。因未按时关注报名审核结果或未预留充足时间而导致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报考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应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5.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须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
  6.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见报名网站通知;
  7.政策及技术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51-8810 8126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532
  8.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报名网站以《通知》方式发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9.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共计90元,面试不收费。报考人员须及时开通网上银行办理相关业务,通过网上缴费方式缴纳考试费用。网上缴费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00至2024年11月21日18:00。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相关政策
  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3.政策加分申请审核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申请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按通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资格。政策加分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1日。
  (三)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一套试卷。满分为200分,其中:《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满分为150分;《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等常识,满分为50分。管理岗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一套试卷,满分为2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100分。答题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2.资格确认
  (1)确定进入资格确认环节人选。
  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招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岗位,可不低于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确认人选。入选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共同进入资格确认环节。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考生不能进入资格确认。
  (2)考生须根据报名网站发布的资格确认通知,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①《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②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③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或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⑥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等。
  (3)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以及自愿放弃资格确认的考生,招聘组织方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4)资格确认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岗位,资格确认合格人数可不低于1:2。
  (5)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详见报名网站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3.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资格确认合格人员可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报名网站通知。
  4.公布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各相关部门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
  (一)体检
  体检由招聘组织方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方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其基本健康体检项目实现结果互认。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
  主要对进入考核环节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核对象的报考条件进行复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核不合格处理。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招聘岗位由用人单位明确递补意见,需递补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在报考同一岗位且成绩有效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相关部门网站公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设置监督电话:0451-88080076。
  报考人员须遵守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注意事项
  1.?请报考者务必下载附件,认真阅读附件中《招聘计划表》等资料,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要求。因未认真阅读上述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期间,请广大考生在选择职位后,尽快完成报名,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网络拥堵等问题错失报考和改报机会。
  3.?报考者报名时须网络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若存在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和材料、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报考者须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组织方,因个人原因错过招聘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5.报考者须认真核对所报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单位和招聘组织方在招聘各环节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方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附件:招聘计划表
  哈尔滨市松北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4年 11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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