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十堰市丹江口市初中教师招聘9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4 11:05:20 来源:人才引进网
十堰市丹江口市2024年初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2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 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4〕2号),现将我市2024年公开招聘初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2024年丹江口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0名初中教师。其中新机制初中教师岗位8名,自主招聘城镇初中教师82人(含退役军人专项岗位2个)。具体岗位如下:
(一)农村新机制教师岗位(初中8名):
(二)地方自主招聘城镇教师岗位(初中80名普通岗):
(三)地方自主招聘城镇教师岗位(初中2名退役军人专岗):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新机制初中教师岗位条件以《湖北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为准。
(二)报考城区初中教师岗位的招聘条件(含普通岗及退役军人专岗):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4.报考初中普通岗位教师及退役军人专岗,报考年龄均须在30周岁以下 (即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初中普通岗位教师及退役军人专岗,均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2024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7月31日前应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能按时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初中普通岗位教师及退役军人专岗均须持有初中及以上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初中对应学科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2024年7月31日前应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能按时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7.报考退役军人专岗的,须为湖北省户籍或从湖北应征入伍或退役后登记地在湖北的退役军人。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丹江口市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7.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全省统一笔试、市(州)综合统筹、县(市、区)具体组织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2024年3月15日至21日)
1.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进行,报名费参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元/人,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条件的考生,请于3月15日9时至3月21日17时,登录2024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在线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线办理减免手续。
2.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3月15日9:00至3月21日17:00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进入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
3.本次招聘实行“岗位计划编制到校,考生志愿填报到县”的方式进行,即:岗位计划和人员编制核定到学校,考生报名志愿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填报到县,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4.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情况在考生报名系统定期更新。
5.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笔试考前一周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备赴考。
(二)笔试(2024年4月20日)
1.笔试考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个科目,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命题。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分学段、分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心理素质。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各地要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设置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2〕171号)精神,设置考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考生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含资教、特岗)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且参加了统一笔试,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加分前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退役军人报考专门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定向岗位,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应于3月15日9时至3月21日17时登录2024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在线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该类考生笔试计算公式为:考生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5。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初步人选。依据省厅发布的笔试成绩,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因教育教学需要,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聘用;面试初步人选低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将该岗位剩余招聘计划调剂到报考人数较多的学科岗位,并向社会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社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材料为: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与笔试准考证同底照片2张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退役军人专项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同时需提供退役证书或部队团级及以上单位出具的退役证明材料。
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证件正在办理过程中的,需提供相应印证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正在办理中的,提供教育部学信网的学籍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中的,提供教师资格证受理凭证。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市教育局发放《湖北省2024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面试初步人选未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审查人员应注明事由,经审查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后,依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制定面试工作方案。面试初步入围人选名单下发后,市教育局会同市人社局制定面试工作方案。
4.面试。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以无学生讲课方式进行,其中体音美学科面试包括无学生讲课和技能测试两项;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四)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生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末位综合成绩出现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出现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均相同的,体音美学科以考生面试成绩中的“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其他学科以考生笔试成绩中“教育教学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如岗位计划出现空缺且没有递补人员的,空缺岗位数调剂到同学段其他岗位使用。空缺岗位按照紧缺学科顺序依次递补,每个学科1名,该岗位无递补人选时,顺位递补下一个学科,直到递补满额为止。岗位调剂顺序为:数学、物理、化学、语文、英语、生物、历史、地理、道法、体育、音乐、美术。
退役军人专项招聘岗位若出现空缺且没有递补人员的,空缺岗位调剂到同学段同学科(初中体育)使用。
(五)体检和考核
对进入考核体检的人选采取函调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体检。考核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在校期间、工作期间或待业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同时按照要求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行业准入体检标准,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丹江口水都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经确认后,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选岗和聘用
1.选岗。市教育局、人社局制定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工作规则并向社会公示后,根据拟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岗位,组织拟聘人员选岗。综合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顺序。调剂补录人员跟同岗位内考生一起按照排名顺序依次选岗。
2.聘用。新招聘教师到岗后,应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实名制登记手续,并及时核发工资。新招聘教师按政策规定纳入岗位管理,并按统一的聘用合同范本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任务,约定试用期和最低服务期限。新招聘教师最低服务期为五年,试用期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学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学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四、聘用待遇
公开招聘的中小学教师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公办教师各项待遇。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各个环节的公示公告均指定“丹江口水都网”( https://www.hbdjk.com/)为发布媒体,不再另行通知本人,请及时关注。
报名咨询电话:
丹江口市教育局:0719-5230031
丹江口市人社局:0719-5213039
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丹江口市教育局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