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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长沙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9名)

发布时间:2023-09-07 10:56:11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09月07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发展需要,长沙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编制使用计划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结合单位岗位空缺等有关情况确定。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2023届博士研究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8.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且未获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17个,招聘计划19名,详见附件:《2023年长沙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说明:1、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9月1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9月1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9月1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退役大学生士兵年龄可放宽三岁。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3年9月11日。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我省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专业要求表述为某个具体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而非某类专业。考生以本科学历报考时,本科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5、岗位表备注为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限2021、2022、2023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changsha.gov.cn/、各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指定网站(网址见附件3,下同)公布。

  其他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指定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并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长沙人才网(www.cshr.cn)。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时须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符合岗位条件的相关佐证资料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3、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9月12日(周二)9:00—9月14日(周四)17:00。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9月12日(周二)9:00—9月15日(周五)12:00。(请考生在此时间段内在报名网站密切关注本人资格初审状态,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招聘单位或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9月21日(周四)9:00—9月23日(周六)9:30。

  4、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全面。

  6、开考比例: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

  (三)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9月23日(周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或岗位专业知识或公文写作或申论)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40%、专业知识(或岗位专业知识或公文写作或申论)成绩占6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各岗位具体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

  4、2023年10月11日(周三)--10月13日(周五),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10月13日(周五)(9:00—12:00)到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事处(地址见附件3)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10月13日(周五)(13:00—17: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或岗位专业知识或公文写作或申论)成绩高者入围。

  2、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于2023年10月17日(周二)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指定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或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或岗位专业知识或公文写作或申论)成绩高者入围。

  (五)考核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公告将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指定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

  3、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

  4、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六)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将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指定网站上予以公布。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九)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一次)。

  3、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将《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4、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1、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

0731-88666676

0731-88666633

中共长沙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0731-88667456

0731-88667451

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

0731-88667376

0731-88667344

长沙市司法局

0731-85409853

0731-85409851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0731-88665946

0731-88666529

长沙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0731-88666977

0731-88666975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731-88635312

0731-88635485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0731-87218096

0731-87218079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8285475、82816119

  3、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731-88666078/88666037/88666077

  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

  中共长沙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

  长沙市司法局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长沙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6日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长沙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附件3:2023年长沙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地址及官网网址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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