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湘潭县第一中学招聘教师1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4 13:51:47 来源:人才引进网
湘潭县第一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湘潭县第一中学位于长株潭两型社会核心区—湘潭县易俗河镇凤凰东路金霞山麓。学校交通便利,北接湘潭北高铁站(车程约30分钟)、城铁湘潭板塘站(车程约10分钟);东连株洲西高铁站(车程约13分钟)。学校有78年的办学历史,是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湖南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全国文明校园、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篮球特色学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中国百强中学、湖南省首届魅力校园,还是全省同时荣膺清华、北大直荐学生资质的六所高级中学之一,二十多年来持续领跑湘潭教育。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湘潭县第一中学2024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1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的原则;
3.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4.坚持广纳贤才、稳定队伍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教师11人。具体计划为:高中语文教师3人,高中英语教师2人,高中物理教师1人,高中物理实验教师1人,高中化学教师1人,高中生物教师1人,高中体育教师1人,高中信息技术教师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湘潭县第一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1.考生的专业以最低学历要求(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本次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按照《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设置。所学专业已列入附件2但未列入本次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附件2的,由湘潭县第一中学提出书面意见,报湘潭县第一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2.考生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留学国(境)外的学历须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非2024届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报名前取得;2024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证书,否则视为资格不符。
4.本次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要求可放宽至本科(学士),高校毕业生指2022、2023、2024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入编)的高校毕业生。
5.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最高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即1995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调查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发布官方网站: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xtx.gov.cn/9128/index.htm)、湘潭县教育局网(http://www.xtx.gov.cn/9065/index.htm)。招聘公告在湘潭县第一中学校园网(http://www.xtxyz.com)转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9:00至2024年5月24日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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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扫描上方“湘潭县第一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二维码”,下载并填报《湘潭县第一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上传资料完成报名。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上传以下材料原件图片,所需材料包括:①有效身份证件(正反两面);②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必须上传本科学历、学位证;③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④普通话等级证;⑤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⑥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电子照片。⑦高中体育教师岗位需上传足球或篮球或田径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足球或篮球或田径项目入门级教练员资质证书。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报名时可以上传加盖院校印章的《考生基本情况证明》(附件4)和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暂未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可以上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暂未取得普通话等级证的,可以上传“普通话等级证考试合格证明”。
4.重要提示
(1)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2)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岗位一经确认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报名时提交的《报名登记表》、材料不齐全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湘潭县教育局网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将在考察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1.开考比例及计划调整:所有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经县人社局批准,降低开考比例至2:1。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核减或取消的岗位招聘计划视情况调整到其他岗位,具体调整计划另行公告。
2.笔试内容:以高中为起点,所报考学科专业内容,总分100分。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参考(准考证于笔试当天发放)。
4.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3的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对象。如入围末位笔试成绩相同时,相同成绩者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名单公布之后,面试对象不再递补。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参考。
3.面试形式:试教,面对评委上一节课(备课时间40分钟,上课时间15分钟,省去学生活动时间),内容为现行高中教材,总分100分。
4.成绩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评分的平均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5.面试设75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综合成绩和排名
1.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
(六)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2.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县人社局提出复检。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以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进行核查。
(八)递补
如遇体检、考察等环节弃权或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计划未满时,根据有关规定,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整个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湘潭县教育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并报报市人社局聘用核准备案后,由湘潭县第一中学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在湘潭县第一中学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聘用人员须服从工作安排,如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岗工作以及2024届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资格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湘潭县第一中学提供三年免费教师公寓周转房住宿。
五、其他事项
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如涉及违法行为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理。
咨询电话:0731-57881244
举报电话:0731-57882069
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潭县教育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