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盐城市大丰区卫健系统基层卫生院从改制民营医院选调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3 17:07:38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4年盐城市大丰区卫健系统基层卫生院从改制民营医院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优化结构,促进人才有序合理流动,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面向民营医院(由乡镇卫生院改制)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到基层卫生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专业和人数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1.改制民营医院保留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含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借用)。
2.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服从管理。
3.代码1-4学历为大专及以上或中专同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代码5学历为大专及以上或中专同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中专同时具备中级工以上技术等级。
4.具备执业资格,报考专业、岗位与提供的毕业证书、注册证书一致。
5.无违法违纪和不良医疗行为记录。
三、报名注意事项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9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盐城市大丰区幸福西大街68号)六楼小会议室(联系电话:0515-83288269、0515-83288285)。
4.报考者根据岗位要求选择报名(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①《盐城市大丰区选调改制民营医院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职称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报考者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缴纳。
6.选调岗位设1:2开考比例,选调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数直至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四、选调方法和考试内容
选调采取笔试方法。考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50分,超过合格线的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调(如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五、选调程序
1.办理报名手续。
2.笔试。
3.成绩公示。
4.考察。
5.公示拟选调对象。
6.拟选调对象报编委会研究审定。
7.办理选调人员调动手续。
六、纪律监督
1.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选调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
0515-83288233(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咨询电话:
0515-83288269、0515-83288285(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
0515-83929210(盐城市大丰区人力社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