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景德镇市总工会招聘合同制工会协理员公告
2018年景德镇市总工会招聘合同制工会协理员公告
2018年9月29日讯:为加强我市工会协理员队伍建设,提高社会化工会工作队伍整体水平,根据《江西省工会工作协理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18年景德镇市(县、市、区)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会协理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工会工作协理员管理办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为我市工会事业发展和工会工作提升提供人才保障。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江西省景德镇市户籍(乐平市总工会岗位要求乐平本地户籍);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文明礼貌;
3、热爱工会工作,勤奋好学,安心基层,乐于奉献;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
对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此次景德镇市(县、市、区)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合同制协理员,具体岗位条件见岗位表。(附件)
1、年龄条件: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10月1日(如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含10月1日);
2、工作经历条件:计算时间截止为2018年10月1日。
四、协理员主要职责
工会协理员工作在县市区以下基层工会(含高新区总工会、陶瓷工业园区总工会),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从事辖区内各类企业、非公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指导所属基层工会组织进行规范化建设;
2、从事辖区内为职工所开展的法律维权、法律援助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工作,协调、帮助企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和工资集体协商;
3、开展服务职工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4、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发动和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和女职工素质达标竞赛等活动,协助企业抓好职工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素质,促进企业发展;
5、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富有成效的文体活动;
6、督促企业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
7、及时报送工会工作信息;
8、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会协理员工资待遇
新招聘的工会协理员的工资待遇参照当地新招聘的一类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工资待遇确定(乐平地区参照二类事业单位执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所聘工会协理员缴纳社会保险。
工资构成为: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其中,绩效工资的60%作为基础绩效,每月发放;40%作为奖励绩效,经年度考核评定为合格以上,一次性发放。
六、招聘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考试方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可直接携带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张一寸照片到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培训考试中心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5日15∶30。
3、开考比例: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
4、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笔试相关事宜
1、笔试内容包括:经济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和工会业务知识(含工会法、劳动法、中国工会章程等工会法律法规)等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2018年10月18日上午9:30—11:00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3、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
(三)资格审查
考生按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其1:3的比例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市总工会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景德镇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入闱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答题时间为15分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的确定
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相加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拟定招聘岗位数等额聘用。如遇总分数相同,按面试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如遇总分数相同,且加面试分数和笔试分数均相同的情况,另行商定)。
体检及考核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景德镇市人事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县、市、区总工会必须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聘用的工会协理员签订劳动合同,严格依照合同进行管理,并严格按照《景德镇市工会工作协理员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工会协理员试用期为6个月,在试用期内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的、正式上岗后不作为的、违反劳动纪律的、工作失误引发重大事故的,报经景德镇市总工会同意后可按合同约定依法解除聘用合同。除上述情况外,初次聘用期为五年(期间不得擅自跳槽离岗,否则用人单位将予以处罚,具体见劳动合同),经年度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政策咨询电话、网站
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798-8229343 13617986252
报名咨询电话:0798-8522411具体事项查询网站:景德镇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8.jxpta.com)
景德镇市总工会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