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饶市广丰技工学校招聘编外教职人员公告
为筹建上饶市第一所技师学院,培养储备人才,现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上饶市广丰技工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职人员13名,涉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车辆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城市规划与设计8个专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编外招聘计划共13名,具体岗位见下表。
序号 | 招聘 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最低学历 (学位) | 备注 |
1 | 教师岗1 | 1 | 研究生:1305 设计学 本科:1305 设计学类 0809 计算机类 | 本科 (学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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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教师岗2 | 1 | 研究生:0451 *教育 0401 教育学 本科:1208 电子商务类 0401 教育学类 | 本科 (学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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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教师岗3 | 2 | 研究生: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54 *电子信息 本科:0807 电子信息类 | 本科 (学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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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教师岗4 | 1 | 研究生: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54 *电子信息 本科:0809 计算机类 | 本科 (学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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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教师岗5 | 2 | 研究生: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0854 *电子信息 本科:0807电子信息类 | 本科 (学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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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教师岗6 | 1 | 研究生:0813 建筑学 0851 建筑学 本科:0828建筑类 | 本科 (学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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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教师岗7 | 5 | 研究生:0802 机械工程 0855 *机械 本科:0802 机械类 | 本科 (学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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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不能用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如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其已经取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报考);
8.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相应岗位的条件要求:
1.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和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应的学位。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1)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含全日制统招、自学考试、函授、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方式,岗位表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中,2025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如能在2025年8月31日(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其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含尚未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的人员均视为在读人员。
(2)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岗位表专业名称对应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学位证方可报考。
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以选择招聘岗位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由招聘单位在资格复审阶段按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认定。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3)技师学院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大学本科学历报考。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见附件)报考对应专业岗位。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3.本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的以外,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7日9∶00-17∶00至4月11日9∶00-17∶00。
2.报名地点及方式:广丰区白鹤大道(江西凤凰高级技工学校行政楼二楼)。
3.报名资料: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上饶市广丰技工学校公开招聘编外教职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3设定开考比例,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是否核减招聘人数或者降低开考比例。
5.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本次报考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信息、材料与所报考岗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如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五、笔试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5年4月19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现代教育理念,学生安全教育、思政教育,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3.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硕士研究生免笔试,经资格审查后直接入闱面试。
(二)资格审查
入闱考生在参加面试前须按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持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事宜将另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招聘单位应当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递补
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按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一次。如出现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情况,则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面试当天放弃的不予递补。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方式为试讲,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以下规定,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试讲合格线为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试讲合格线为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
六、总成绩计算
(一)总成绩计算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例如:某考生笔试得分为9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90×(50÷100)+80×(50÷100)=85分。免笔试考生面试分数即为总成绩。
(二)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如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组织试讲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考察。考察按照人事隶属关系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三)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照同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一次。
八、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相关媒体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建立劳动关系;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通知发出后,30天内不能及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首次聘用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首签三年,期满可续签。每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九、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江西凤凰高级技工学校同类人员标准,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十、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
(一)本公告由上饶市广丰技工学校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咨询电话:18370050069郑老师18770838060夏老师
监督电话: 0793-2652699
上饶市广丰技工学校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