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盘锦兴隆台区卫生系统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1年08月30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盘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盘人社发〔2013〕17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卫生系统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5名,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5名,具体为:兴隆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名)和兴隆台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1年兴隆台区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信息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8月3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1年8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或副高卫生职称及以上的报考者,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5)户籍地不限。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4.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8月30日(周一)至9月2日(周四),8:30至11:00,13:30至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名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需登录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下载并填写《2021年兴隆台区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粘贴或彩色打印二寸近期免冠照片,报考人员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将《报名登记表》和《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发送到270037751@qq.com邮箱中。
报名时,本人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
1.《2021年兴隆台区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个人签名处要求手写。
2.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书网上确认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2021年7月前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身份证复印正反面,户口本复印家庭住址页和本人页)。
4.个人近期同版蓝底免冠二寸证件照片2张(背面写清楚姓名)。
外省市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中,并与报考工作人员电话确认报考信息。待领取准考证时,现场审核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提供材料原件当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上交后不予返还。
(三)报名地点
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26号)。
(四)开考比例
招聘计划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需达到1:2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由区人社局另行发布公告,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相关考生。
(五)发放准考证
2021年9月3日(周五)上午领取准考证。考生应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使用。
三、考试安排及要求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笔试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
2.笔试的时间:2021年9月4日(周六)9:30—11:30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通过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
(二)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2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
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方法和内容: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将在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三)公布考试总成绩
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将在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课成绩高低顺序排名。
四、体检
1.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2.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3.如体检不合格,空余岗位由同一岗位内未录取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如审查不合格,空余岗位由同一岗位内未录取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公开招聘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按照盘锦市兴隆台区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五年内不允许工作调动。
八、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须按照相关要求自觉接受健康管理。
(一)现场报名时,需出示有新冠疫苗接种记录的“健康码”,确认为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进入。
(二)进入考点时,需提供考前72小时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确定为绿码且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进入。
(三)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接受健康检测或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视情况予以补齐。
九、其他说明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网实时发布,不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如因考生本人未按要求或通讯设备不畅导致招聘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者,视为自动弃权。
4.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报名咨询电话:
兴隆台区人社局:0427—2310689
纪律监督电话:0427—8223344
电话咨询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招聘工作结束,具体时间为:8:30至11:00,13:3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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