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区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1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1 15:34:46 来源:人才引进网
包头稀土高新区教育系统2024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为促进包头稀土高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改善教师队伍结构,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结合我区实际,计划引进一批优秀教育人才,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科技10个学科的高层次和紧缺急需教师19人(具体岗位数量及要求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3.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符合教育教学工作岗位的要求。
5. 报考人员选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第二学位不可报考(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 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15日前取得);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二)年龄要求
年龄在18周岁以上、本科生28周岁(1995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及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1988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博士研究生45周岁(1978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及以下(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三)学历条件
1.拥有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拥有山东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本次人才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
3.包头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流程
(一)发布公告
通过稀土高新区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rev.gov.cn)、包头稀土高新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及各高校就业网站等媒体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二)组织报名(资格审查)
稀土高新区2024年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专家小组分别于2023年12月11日和12月13日全天在陕西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开展现场自主选聘,现场报名、收取简历,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者可提前将填写完成的《包头稀土高新区教育系统2024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gxqjyjsz@163.com邮箱进行预审,请现场报名选择陕西师范大学的应聘者于2023年12月10日下午5:00前发送,现场报名选择内蒙古师范大学的应聘者于2023年12月12日下午5:00前发送。
考生需提供材料
1.《包头稀土高新区教育系统2024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及个人简历;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
4.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提供)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
5. 山东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生需提供成绩单证明本专业为师范类,或提供学院和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师范生专业证明。
6.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
7.已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由人事主管部门负责人在报名表中相应位置签字盖章);
8.为提高资格审核效率,请提前按照上述顺序将相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分开备查。工作人员对应聘者所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证件和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查实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三)现场选聘
2023年12月11日全天: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活动中心于8:30开始进行宣讲会、收取简历、资格审查、现场自主选聘。
2023年12月13日全天:内蒙古师范大学盛乐校区学生事务中心一楼南侧招生就业处9:30开始进行宣讲会、收取简历、资格审查、现场自主选聘。
现场选聘由赴外专家小组现场组织开展面试,成绩需达到85分及以上,面试内容分学科现场统一确定,面试顺序抽签产生,备课20分钟,面试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根据岗位引进人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选,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主要考察入围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一般采取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是否符合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基本能力,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应在考察公告发布后1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录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稀土高新区2024年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通过稀土高新区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rev.gov.cn)、包头稀土高新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广泛监督,如有影响聘用的相关问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较大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对有较大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选,经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办理人事编制手续,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提交相关学历学位证办理人事编制手续,并根据岗位需求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不得以辞职再引进的方式,引进至市内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到市内其他事业单位。对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初次就业的不超过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限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期满依据考核结果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其他待遇按照《关于支持吸引青年人才来包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包头市服务高层次人才若干措施》执行。
四、纪律监督
(一)全程监督制度
人才引进工作期间,由区教育局纪检部门负责全程监督,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全程监督指导人才引进工作。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第35号令)执行。
(二)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谁用人、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人才引进单位要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追责。
(三)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人才引进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人才引进工作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四)考试诚信制度
如发现考试替考、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记入诚信档案。记入诚信档案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高新区组织的各类考试。
(五)资格审查贯穿始终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2024届高校毕业生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本次引进工作聘用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其他事宜
(一)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需保持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影响本人引进的,责任自负。
(二)人才引进期间需向社会公开的相关事宜,将在稀土高新区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rev.gov.cn)、包头稀土高新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请保持关注。
(三)本次引进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未尽事宜,由稀土高新区2024年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五)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2-5311003 5311015
监督举报电话:0472-5305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