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上海市嘉定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年10月11日讯: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嘉定区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下半年上海市嘉定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
3.本次报名招聘对象为:已经参加过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21年4月17日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04.1分,且今年上半年未被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
4.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5.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如为“年龄上限40周岁”,这个条件是指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此类推。
6.“考生身份”分为“应届”和“非应届”两大类,其中,“应届”是指将于2021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非应届”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无社保缴纳记录,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被录用,须在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时保持无社保缴纳记录状态。留学回国人员参照以上说明执行。
7.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当年且考核合格的,可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进行报考。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区当年度部队退役士官和驻沪部队随军家属的笔试总成绩加2分。
8.本次招聘中有关“时间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21年12月31日。
9.全日制学校在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周一)10:00至2021年10月13日(周三)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http://123.60.83.70,报考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200KB以下。
3.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提交后不能更改。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符合与否的审核标准为: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请报考人员根据本人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按教育部上述目录上的标准专业代码及名称进行对应。
5.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谨慎填写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聘用要求、资格条件以及相关内容等存在疑问的,应及时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确认。报名阶段不进行资格审核,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三、资格审核
1.报名结束后,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的人员,未进入1:3比例的报考人员将不列入资格审核范围。考生可在2021年10月20日10:00后登录报名网站下载通知,根据通知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或放弃资格审核的,可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2.特别提醒: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中关于工作年限、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所需要的资格证书等各项要求。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获得面试资格,考生可在2021年10月28日10:00后登陆报名网站下载通知,根据通知要求进行面试。
2.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岗位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序。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视为面试不合格,不进入后续程序。
五、体检和考察
1.考生可在2021年11月9日10:00后登录报名网站下载体检通知。
2.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考生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六、公示
通过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收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七、录用方式
经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决定是否聘用。
八、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考生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与健康监测,避免前往人员集聚地区。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具体防疫要求以后续通知为准。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
九、报考咨询电话
政策、考务咨询:59535377
技术咨询(用户名密码、网络异常、技术问题解答):52897129
监督电话:59539675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
咨询电话 |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
咨询电话 |
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
69989522 |
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
59530782 |
嘉定区教育局 |
59535268 |
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59999077 |
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69977188 |
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39178589 |
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59529616 |
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59530612 |
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69989834 |
嘉定区委党校 |
59528520 |
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69989697 |
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
59176656 |
嘉定区水务局 |
39178778 |
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 |
59553776 |
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59528247 |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