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太原市市属学校校园招聘教师17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0 13:11:00 来源:人才引进网
太原市市属学校2024年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太原市教师队伍结构,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太原市市属学校任教,根据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的通知》(并人社发〔2012〕33号)《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并人社发〔2024〕9号)文件精神,结合太原市市属学校用人需求,拟通过校园招聘方式为太原市部分市属学校补充教师17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总计124个,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五)报考高等学校教师岗位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的中等职业学校或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的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六)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
1.公费师范生、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以及毕业后申请第二学位毕业生不在本次校园招聘范围内;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作弊记录并受到禁考处罚的人员不得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上述招聘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不符合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3月27日
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2.报名地点:
陕西师范大学(西安)
具体报名地点为: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一楼西侧招聘大厅
3.报名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校园招聘岗位中的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2个及2个以上岗位者视为报名无效。报名人员须认真填报《太原市市属学校2024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后,下载打印《太原市市属学校2024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并不得改动,供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使用。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其中报考人员报名所填写的教师资格证学科应当与报考者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上所载明的学科完全一致,报名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完全一致,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方向证明和研究生学习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公章)。
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的各类证件的原件是否符合此次校园招聘条件。参加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提供的材料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太原市市属学校2024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纸质版2份(粘贴1寸免冠正面标准证件照片,本人手写签名)及电子版(使用U盘拷贝报送,文件命名方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境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证明内容除考生基本信息外还应包含: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学历、专业、学位等情况)和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出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招聘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现场告知资格审查结果。
(二)笔试
报考人数与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数之比超过5:1时(含5:1)增加笔试,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笔试地点等通过现场报名的师范院校校园网或其他方式公布。
1.笔试科目为教师应掌握的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3.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面试
报考人数与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数之比不超过5:1的(不含5:1)直接参加面试。
报考人数与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数之比超过5:1的(含5: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通过现场报名的师范院校校园网或其他方式公布。
教师类岗位面试通过面对评委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参加笔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未参加笔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校园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增加一场面试,按照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非教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参加笔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未参加笔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校园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增加一场面试,按照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进入体检的人员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由太原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核;二是对报考者的政治素质、心理健康情况、职业道德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现实表现以及所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等进行调查核实;三是对个人征信核查。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毕业生按照规定先行签订协议,待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5年之内不得办理市外调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直接解除聘用。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将不予聘用。
五、有关要求
全体考生随时关注太原人事考试网和现场报名的师范院校官网通知,并且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中断,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同时,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凡以非法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或在招聘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监督和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351-4222998
咨询电话:0351-2020341
太原市教育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