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内江师范学院招聘工作人员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8 13:55:43 来源:人才引进网
内江师范学院2024年6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内江师范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和内江师范学院官网[https://www.njtc.ed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内江师范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坐落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主轴重要节点城市——四川省内江市。学校于1956年举办高等教育,学校办学资源富集,学科门类齐全。学校现占地3115亩,有校舍92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213万余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564亿元。学校设有19个二级学院,66个本科专业(招生专业49个),其中师范专业16个,涵盖文学、理学、工学、农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历史学、经济学、艺术学10个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留学生、研究生18000余人。(详见内江师范学院官网)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7月31日(含)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及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含)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和本公告要求的其他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主动放弃,责任自负。2024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8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6日至6月11日;
报名邮箱:内江师范学院公招专用报名邮箱njtczp@163.com。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须知:
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我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向我校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内江师范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备《报考材料》,在规定的报名时段,通过邮件发送到内江师范学院公招专用报名邮箱njtczp@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岗位编码+姓名+专业,邮件格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接收邮件且责任自负。
《报考材料》压缩包须提供的电子材料:
①《报考信息表》1份(须粘贴电子照片);
②身份证扫描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1份;(《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对本科专业有明确要求的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条件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关于专业方向的证明扫描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扫描件、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扫描件;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证明扫描件。
④《报考信息汇总表》(以岗位编码+姓名+专业命名,见附件5);
⑤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以上材料便于我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二)缴费
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者于2024年6月13日8∶30日至2024年6月14日17∶30缴纳笔试费用。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流程:
1.在微信中搜索并关注微信公众号“内江师范学院”。
2.登录缴费:进入公众号,点击右下角“沱江潮”-“学生缴费”。登录方式选择“证件号”,请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点击“学费缴费”根据提示完成缴费。两种支付方式“建设银行”和“建设银行聚合支付”,可任选其一。如选择“建设银行聚合支付”可自动跳转至微信、支付宝APP完成支付,推荐选择此种支付方式完成缴费。
3.查询:登录成功后,点击左上角“菜单”里的“订单查询”或“已缴费查询”均可查看详情。
4.技术咨询电话:0832-2343062。
(三)岗位调整及退费
岗位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我校按照政策规定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公告由我校2024年6月18日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取消岗位中已缴纳笔试费用的报考者,于2024年6月19日17:00前将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以邮件方式告知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邮箱njtczp@163.com,)。我校将及时退费,逾期未提供或提供银行信息有误导致无法退费的,责任自负。
(四)打印准考证
有效报考者于2024年6月20日9:00后登录相关网站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下载网址:https://tpass.njtc.edu.cn/app.php/njtc_apps/invite/index。
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和《四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要求,结合内江师范学院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专任教师岗位面试成绩=试讲说课×50%+结构化面试×50%
专职辅导员岗位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10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招聘所有岗位笔试内容均为相应岗位专业科目1科。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科目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的报考者不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
2.笔试范围。
专任教师岗位:具体参考资料见附件6。
专职辅导员岗:参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附件7),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法律常识、经济和管理常识、科技文化常识、国情省情常识、公文写作常识、职业能力测试和时事知识等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
3.笔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6月22日(具体考试安排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24年6月24日18:00前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公布。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4年6月25日11:30前联系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申请核查本人相应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24年6月26日18:00前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公示。
5.关于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有关规定加分,所有项目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考生报考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曾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再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于2024年6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将以下材料交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师资科(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红桥街1号内江师范学院高桥校区行知楼B221室,联系电话0832-2340886),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内江师范学院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专任教师采取试讲说课+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辅导员采取结构化面试。
2.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我校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我校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4年6月27日18:00前,由我校在原招聘公告发布平台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1份(附件2,打印并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我校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专业课程目录、成绩单等第三方专业认证所需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我单位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不能以辅修专业、第二学历专业报名)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④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单位无人事权限,则需要其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⑤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需此内容,附件4);
⑥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贴面试通知书用);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与递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递补人员由内江师范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缴费方式与笔试缴费方式相同。缴费成功的报考者,由内江师范学院发给《面试准考证》。
4.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按《面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低于2:1或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专任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试讲说课及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核报考者实现教学目的的专业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效果等要素。
辅导员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核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素质教育、学风、就业、学生日常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等学生工作理论与实践以及时事政治等方面知识。
6.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考试总成绩由我校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报考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所产生的费用均由考生承担。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地点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内江师范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前述体检人员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综合考察
我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综合考察合格者由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官网及内江师范学院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予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我校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招聘单位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024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我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凭内江师范学院出具的确认文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校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本单位和省教育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咨询、监督电话
0832-2340886、2340079(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0832-2341900(内江师范学院纪委办)
028-86110025(省教育厅人事处)
附件:
内江师范学院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