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丽江宁蒗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公告
2020年12月08日讯:为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为充实宁蒗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促进医院医疗业务发展,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素质,稳定医院干部职工队伍,提高医院服务能力,促进医共体建设;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突显出来的各学科各专业人力资源更加紧张的局面,结合我院实际,现通过考试方式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114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实事求是、任人唯贤的原则
2.坚持重实绩,公平、公开、公正、平等和择优聘用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及具体条件
详见《宁蒗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请各位考生自行下载《宁蒗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按要求进行填写,字迹清晰,涂改无效。报名时请考生将报名表一并上交报名点。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忠于医疗卫生事业,工作踏实肯干、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实际技能操作要求。
5.身体健康,符合各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6.同等情况下,有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工作经验;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优先。
7.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8.考生应提前自觉扫“云南健康码”。考生要如实提交14天内行程信息,并申报“云南健康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体温正常,“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正常参加招聘;“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须提供资格复审、岗位能力测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参加招聘,不能提供的,经一次核酸检测阴性后可参加招聘;“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一律按规定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不得参加招聘。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如实提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并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招聘。来自或近期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须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招聘。
9.考生参加招聘岗位能力测试除身份核验外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自觉有序排队,保持有效距离1米,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接受体温测量,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要做好自我防护,不聚集交流。
(二)学历要求
详见岗位需求表学历要求
(三)年龄要求
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至2002年1月1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宁蒗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岗位需求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我县在编在岗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5.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相关资格条件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8.曾在我院工作自动离职的,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地点:宁蒗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医技楼五楼党建活动室。
3.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2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4.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
①《身份证》或《户口薄》或《户口迁移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②《毕业证》(应届在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③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执业资质(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④近期一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
笔试时间及地点:2020年12月20日上午09:00--11:00(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地点:宁蒗县小凉山学校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医院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全程招聘,按照专业分类考试。
(一)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直接对所有应聘人员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齐全,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测试方式
本次测试采取笔试和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考官聘请第三方实施。所有招聘岗位均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三)测试内容
1.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操作,测试工作方案由医院自行制定,上报主管局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律检查机关等参与指导和监督。
本次考生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均以100分计算。
2.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成绩整体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考岗位数,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合格分数)以上的人员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实践技能操作人选。因考生放弃实践技能操作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如按比例进入实践技能操作的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实践技能操作考试。
(四)实践技能操作
1.操作方法:对考生的专业操作能力、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进行测评,参考人员现场随机抽号选取考题,按100分计算。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5%+实践技能综合考试成绩×45%)+加分,总成绩均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并通过宁蒗视窗、宁蒗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官网(http://www.nlxzyyy.com/index.htm)、宁蒗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宁蒗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院务公开栏公布,公示期为5天。
(2)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综合成绩再出现相同的,按实践技能操作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实践技能操作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六)加分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加分计入总成绩,具体如下:
1.与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签订用工合同满3个月以上至1年以下且考核合格者,加3分。
2.与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签订用工合同满1年以上(含1年)至5年以下且考核合格者,加4分。
3.与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签订用工合同满5年(含5年)以上至10年以下且考核合格者,加7分。
4.获得国家、省、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荣誉表彰的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
5.具有技(士)、护士资格证、中药师证、执业中药师证、会计证、病案管理相关资格证书、计算机类初级信息处理技术员、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操作员者,加5分;
6.经上级医院专科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者,加10分。
7.在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服从工作调配并坚守一线(预检分诊台、发热门诊、隔离留观区、隔离点、转运人员、检验人员、影像人员、疫情防控下乡人员)工作岗位的医务人员加5分;服从工作调配并坚守二线(临床医护人员、药房人员、后勤服务人员)工作岗位的医务人员加3分。
8.2019年宁蒗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及校园招聘的人员加5分。
9、具备专业初级职称者,加7分;具备中级职称加10分;具备高级职称者,加15分。
10、具有执业医师证者的加20分,助理医师者的加15分。
11.达到加分条件的人员,需提供与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签订的用工合同及相应加分项的证明材料。
12.如考生同时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可累计加分,但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含20分)。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根据时间安排对各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执业证等原件及加分条件进行复审,再次确认拟聘人员资质条件,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未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专业技术执业证者,取消录用资格,按照总成绩顺延进行复审和考核。考核由医院采用查阅学生档案或听取学校、实习单位意见和岗前业务素质考核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一旦查实有不符合录用情况的将予取消录用资格。
七、体检、公示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及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岗位,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待公示结束后由医院人事科电话通知。
3.体检地点:宁蒗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医技科。
4.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核实时间为3个月)。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为准);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审批
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十、纪律要求
(一)从事考试、考核、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二)违反招聘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予以追责和问责。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纪律监督工作,由派驻卫健局纪检组及医院纪委负责。
十一、相关待遇
1.经录用后的人员,统一执行编制备案制管理,备案制人员在岗位聘用、绩效工资、职称评定、进修培训、考核、晋级等方面与同岗在编人员一致。
2.备案制人员统一与宁蒗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聘期5年,聘期满后,无违反医院相关规定及违规违法行为者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可续聘。
3.根据医改相关政策此备案制人员的编制只在本院有效。招聘人员在医共体范围柔性使用,必须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4、各类保险缴纳。聘用人员签订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合同后,医院将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以上人员“五险”的缴纳按照社保局有关规定执行,医院暂不缴纳住房公积金。
5、执业资格要求。录用到本次招聘岗位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录用时无证的,进院后给予3次机会(不间断)考取与所学专业相应的执业资格。如在规定时限内没有考取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其他事项
(一)如本次招录的部分专业出现无人报考或录用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而空岗的情况,可将空岗名额调剂到本次招聘计划内的其它专业录用,具体情况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测试完成后临时召开会议讨论决定。
(二)招聘条件中所有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以公告日期为准。
(三)聘用人员必须严格履行用人单位要求的岗位职责。
(四)聘用人员的休假安排,参照用人单位的行业特性及在职在编职工的法定休息休假执行。
(五)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因履行合同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六)本次招聘医院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七)本次招聘公告内容及具体招聘工作由宁蒗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