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共宁蒗县委党校(行政学校)招聘紧缺急需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1 14:26:06 来源:人才引进网
中共宁蒗县委党校(行政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教师公告
为加强党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发挥为党育才、为党献策作用,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丽江市事业单位紧缺急需工作人员招聘的通知》(丽人社发〔2019〕66号)文件的规定,经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教师1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计划招聘专任教师(专业技术)1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符合招聘职位所需条件的毕业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均可报考(宁蒗县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生源地、户籍不限。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中共宁蒗县委党校2024年紧缺急需教师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2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21日之后出生);
5.报考人员须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附表(附件1)规定的具体招聘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曾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5.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6.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宁蒗新闻”公众号等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11月1日。
2.报名方式:
①线上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并以“姓名”命名,发送至宁蒗县委党校办公室邮箱:1351336903@qq.com。逾期不予受理。
②现场报名:宁蒗县委党校办公室(工作日),联系电话:0888-5521213,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所需材料:考生在报名时限内填写《中共宁蒗县委党校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中共宁蒗县委党校紧缺急需教师招聘诚信守法承诺书》(附件3),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并扫描后打包压缩命名为“姓名”。
4.报名注意事项:考生需注意报名起止时间,在此时间段之外的报名一律无效。考生所填信息、上传材料、所留电话号码必须真实准确无误,若所填信息错误或预留手机号码错误,导致初审不合格或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的,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若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通过报名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和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报名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在报名现场对报考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线上报名人员,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上传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采用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考生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面试前)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视为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组织考试
1.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考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才能开考。未达到1:3时,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后,按不足比例进行面试,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面试
(1)面试工作由宁蒗县委党校制定实施方案报县人社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2)面试采取情景模拟(以现行县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及专题要求为依据,现场抽取面试测试课题)的方式进行,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测试组,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
(3)每位考生面试前备课时间为30分钟,面试时间为30分钟。
(4)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面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人员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现场确认。
(5)面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0分。依据考生面试成绩70分以上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6)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同时要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规定。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申请复检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
2.考察。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选已就业的,需在公示前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情况说明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书面申请为准);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如发现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可向宁蒗县纪委监委反映,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以及有可能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工作人员应实行回避。
(三)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予以追责和问责。
(四)未尽事宜由中共宁蒗县委党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按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执行。
(二)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关于丽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暂行办法》(丽市人〔2003〕41号)文件规定办理。
七、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宁蒗县委党校办公室:0888-5521213
宁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0888-5528227
(二)监督电话:
宁蒗县纪委监察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1398882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