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中医药大学及部分附属医院招聘公告(第二批)
2023年11月21日讯: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及部分附属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中医药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设两个校区,分别位于杭州市滨江区和富阳区。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是三级甲等医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位于杭州市拱墅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20个岗位共40人,其中:浙江中医药大学管理岗位1个1人,专业技术岗位9个28人;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管理岗位4个4人,专业技术岗位6个7人。
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一般为2024年7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涉及政治面貌、学生干部经历、工作经历、外语等级等要求,按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4日15时期间,登录浙江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s://rczp.zcmu.edu.cn/apply/index.action)完成网上报名,逾期我校将不再受理。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附属第二医院岗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4日15时。登陆附属第二医院招聘系统(http://rszp.xhhos.com)进行注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23年11月24日17:00前完成。期间,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笔试资格确认。为保证应聘人员的到考率,本次招聘考试设置笔试资格确认环节,请应聘人员务必于2023年11月24日17:00至2023年11月26日17:00期间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笔试资格确认。特别提醒:未按期进行笔试资格确认者,不具备应聘资格。
取得笔试资格人员在确认成功后,于2023年11月27日9:00开始,可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一般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各项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50%和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定于2023年12月2日(周六)举行。具体安排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可在2023年12月5日(周二)通过学校或附属医院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查询。
笔试内容:具体见招聘岗位表“笔试科目”栏。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各岗位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条件涉及政治面貌、学生干部经历、工作经历、外语等级等要求,另行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若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环节。
3.面试
面试有关安排请应聘人员关注浙江中医药大学招聘网站公告。面试主要考查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达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笔试、面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学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各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中医药大学招聘网(https://rczp.zcmu.edu.cn/);
2.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招聘网(http://rszp.xhhos.com);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监督机构(部门)及联系方式:
1.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0571-86613535;
2.浙江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室)0571-86613530。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各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咨询电话分别为:
1.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0571-86613535
2.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人力资源部:0571-85267188,0571-88842601
我们郑重声明:本次招聘考试不组织考前辅导,也不提供辅导资料,任何有关本次考试辅导的信息均与招聘单位工作安排无关,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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