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聘事业编制体育教师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7 11:40:19 来源:人才引进网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体育教师的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体育教师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学校成立于2001年6月,前身为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20年1月更名为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浙江省人民政府管理、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浙江大学支持办学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技能测试、试讲、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备注: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2.历届生为非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生和在校生,且已经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5年1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4.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5.应聘人员不得有不诚信报考记录;
6.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要同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本次招聘的人员原则上要求应届生在2024年9月30日前到岗,历届生在2024年8月30日前到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考者须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6月17-18日(上午9:00-11:30,13:30-17:00)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凭学生证和学校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专业相近的提供课程证明)运动技能证明、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要同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1号)西大门报名,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如有特殊困难请联系何老师(电话0574-88220166)。
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核;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视同自动放弃。
2.报名同一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1.考试方式
技能测试加试讲方式进行。技能测试主要考查考生报考岗位的专项技能,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试讲主要考查考生报考岗位方向的教学业务能力,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总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试讲成绩。
考生凭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上述考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成绩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生可在考试后最晚3个工作日登录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网站,查看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已公示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具体考试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网站(www.nbt.edu.cn)通告信息栏上公布。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ingbo.gov.cn/col/col1229676737/index.html)。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纪检监察室:0574—88229097
七、咨询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8130166
单位地址: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钱湖南路1号
联系人:何老师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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