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市委党校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5 09:51:27 来源:人才引进网
中共绍兴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绍兴市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录用工作人员的工作关系由绍兴市外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劳务派遣办理,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
本次招聘岗位为社会培训工作辅助岗位,主要承担培训班组织运行管理(带班)等工作;承担培训需求调查分析、培训班教学计划执行、教学活动协调衔接、教学质量评估与反馈等教学运行管理工作;参与现场教学、拓展训练、访谈教学等课程辅助教学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不限),并具有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严谨,工作细致,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吃苦精神;
2.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4月12日及以后出生);
3.因教学培训等工作需要,须五官端正,形象气质较好,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身材匀称、体型适中;身体健康、无传染病、不晕车;
4.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能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与沟通能力,具备较强的学习与研究能力;
5.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成绩情况下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有导游证、教师资格证;
(2)有教育、旅游服务相关工作经验三年以上;
(3)有演讲、讲解等特长才艺,特别是有参加过市级以上相关正式比赛的经历。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失信被执行人员;
(4)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开除的;
(5)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
(6)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7)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人员。
三、入职待遇
按照《中共绍兴市委党校编外员工管理办法》执行,同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本市政策缴纳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中共绍兴市委党校门户网站(http://sxdx.sx.gov.cn);
2.绍兴人才网;
3.中共绍兴市委党校微信公众号;
4.招聘过程中有关面试、拟录用等信息仅在中共绍兴市委党校门户网站(http://sxdx.sx.gov.cn)公布,请应聘者自行关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截止。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者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资料发送至zgsxswdx@163.com邮箱。报名者需提供:报名表(见附件,请下载后填写)、身份证、毕业和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奖状、3至5张工作生活照等,除报名表为doc格式外,其他材料均为电子图(照)片格式。以上所有电子版材料请用压缩软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文件包命名规则为:“姓名+应聘工作人员”。应聘者应如实填写《2024年中共绍兴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对所填信息负责,若所填信息与事实有出入的且明显不符合应聘岗位基本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共绍兴市委党校门户网站(http://sxdx.sx.gov.cn)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与考试时间地点。
4.资格复审:采用现场复审的方式,安排在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得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复审要求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三)考试
审查通过者进入考试环节,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工作岗位相关知识、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要求,由校招聘领导工作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取消招聘计划。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仪表气质等,满分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笔试、面试的合格分数均为60分,单项科目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成绩公布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在中共绍兴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的,录用为中共绍兴市委党校劳务派遣人员,我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与绍兴市外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内,发放基本工资。
(六)其他
应聘者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该岗位应聘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递补。
五、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与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已参加工作的拟录用对象,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手续。
3.招聘结束后1年内如有同岗人员辞职或辞退的,可从本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1.在招聘录用工作过程中,有投诉举报的请向中共绍兴市委党校机关纪委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中共绍兴市委党校人事处咨询。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路8号
邮编:312000
咨询电话:0575-88129376
联系人:郑老师
监督电话:0575-88129269
中共绍兴市委党校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