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韶关市直教育系统赴外地院校招聘专任教师1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9 10:12:52 来源:人才引进网
韶关市市直教育系统2024年上半年赴外地院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2024年3月赴高校招聘专任教师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广东北江中学是韶关市直属公办学校,创办于1931年,为广东省首批七所重点中学之一,第一批“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曾先后五次荣获“广东省文明单位”称号。学校位于韶关市中心主城区,占地面积达382亩,校园绿化率达99%,依山傍水,环境优美;教育教学设施先进,校园文化积淀深厚。
学校办学质量高,高考成绩长期雄踞粤北,高分段人数、各批次上线人数及上线率均保持全市第一。每年都有学生考上上海交大、浙大、复旦等名校,或在高二被中科大少年班录取。
想了解更多学校概况,请关注“广东北江中学”微信公众号。
学校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66号,邮编:512026。
联系方式:0751-8775592、18933729760(邓老师)、13826339151(曾老师)。
邮箱:gdbjzxrenshi@163.com。
(二)韶关市第一中学始建于1905年范家祠学堂,已有119年的办学历史,学校占地324亩,绿化面积94360平方米,覆盖率达62%。属广东省重点中学、广东省首批一级学校、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
学校曾荣获全国文明校园,全国实践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全国体育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科技活动先进集体、全国信息学年赛优秀参赛学校、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优秀参赛单位等诸多荣誉称号。先后被评为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先进集体、广东省德育示范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活动先进集体、广东省普教系统先进集体、广东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广东赛区十强学校、韶关市高考优胜学校、韶关市教育科研先进单位、韶关市绿色生态校园。学校办学质量高,高考成绩高分层人数、次高分层人数、重点上线率、本科上线率居全市前列。多次获得“韶关市普通高中(A类)教学质量优秀学校”,为全国著名学校输送了大批优秀生源。
想了解更多学校概况,请关注“韶关市第一中学”微信公众号。
学校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38号,邮编:512023
联系方式:0751-6913938、13500209726(彭老师)、13826330389(何老师)
邮 箱:sgyzbgs@126.com
(三)韶关市第五中学创建于1968年,是市属公办高级中学。2004年被评为广东省一级学校,2010年被评为广东省高中教学水平优秀学校,2012年被评为广东省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曾荣获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基地学校、广东省体育特色学校、广东省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广东省安全文明学校等称号。目前学校在校生2100人,在职教职工160人。
学校秉承“尚德、敬业、勤学、进取”的校训,大力培育“科技创新、体艺见长”一体两翼办学特色,办学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办学成绩显著,在科技创新、体艺竞赛和高考中均取得优异成绩,多次荣获韶关市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优秀学校、韶关市教育科研先进单位、韶关市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优秀学校,实现了“低进高出,高进优出”的培养目标,赢得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被赞誉为“五中是个读书的好地方”。
想了解更多学校概况,请关注“韶关市第五中学”微信公众号。
学校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群康路43号,邮编:512026。
联系方式:18023689304(陈老师)、18023681203(刘老师)。
邮 箱:sgwzbgs@163.com。
二、招聘岗位数及专业要求
韶关市市直属学校招聘教师16人,具体招聘教师的岗位数与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年龄要求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硕士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硕士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具有一定实践经验(从事过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工作,或参加过与招聘岗位相关项目研究并取得成果)。
2.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年龄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即1989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4.已与韶关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教师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拟聘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二)资格条件
1.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名岗位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名专业,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2.教师资格证要求:具备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按招聘岗位一览表中的要求提供,部分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3.报考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⑷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⑸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⑹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录用:
⑴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⑶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⑷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⑸已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协议书且尚未履行约定的高校毕业生;
⑹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⑺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只限报一个岗位。
2.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4.教师资格。具备报考岗位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详见附件1要求)。2024年应届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须持有: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②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需在有效期内)或学校开具的师范生免试证明材料,并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否则,视为本人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5.报考专业。考生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rsj.sg.gov.cn/)及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sg.gov.cn/)发布招聘公告,以及在华南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赴高校招聘时间及地点
1.线下宣讲及资格审核
时间:2024年3月15日上午10点-下午17点30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就业广场(马克思主义学院门口)
2.考试
笔试时间:2024年3月16日上午9点(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地点待定。
面试时间:2024年3月16日下午14点(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地点待定。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提前预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提前预报名: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13日17:00止。报名者可提前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扫描件发送E-mail至所选择报名学校的邮箱(见附件2),同时,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学校及应聘岗位(如:张三/单位+岗位)。
2.所有网上预报名的考生都必须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3.网上/现场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好的《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份(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并且《报名表》中“应聘人员承诺”必需本人手写签名。
(2)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非在职)需提供:①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②2024年应届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③报考相应职位的相应学科层次的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主要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需在有效期内)或学校开具的师范生免试证明材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承诺书(附件5),保证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④提供从事过与招聘岗位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证明,或提供参加过与招聘岗位相关的教育教学项目研究及研究成果的证明。
(3)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非在职)需提供:①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完整的在校学习成绩单;③报考相应职位的相应学科层次的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主要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需在有效期内)或学校开具的师范生免试证明材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承诺书(附件5),保证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
以上报名资格审核材料网上预报名收扫描件,现场查验原件后,除证明材料及承诺书收原件外,其余原件交回本人,只收复印件。请考生按照以上顺序及要求装订报名资料。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隐瞒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资格审查:
审核人员对现场报名应聘者查验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工作人员将通知参加相关考试环节。
(四)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根据招聘岗位设置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招聘岗位相应学科专业知识,采用闭卷形式,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师职业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教学基本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等方面能力,应聘体育教师还需展示才艺特长及相关领域基本技术技巧(如篮球、武术等)。面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五)面谈签约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面谈签约人员(具体以现场通知为准),就聘用的具体要求进行约定,同意聘用的人员签订相关协议书。
所有签订协议书的人员2024年7月1日前必须到我局报到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办理入职手续资格。
(六)考察聘用阶段
1.体检与考察。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公示和聘用及待遇。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办理聘用人员名单。拟办理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rsj.sg.gov.cn/)及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 jy.sg.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人事科提出,监督投诉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51-8778745、人事科0751-6919621。恕不接受匿名投诉。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经批准的聘用人员列入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等待遇。符合我市人才政策规定范围的人员可享受有关文件规定的相关待遇。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市教育局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
示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八)其他事项
1.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2.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对在招聘过程中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4.报名期间并可致电招聘单位(附件2)。电话咨询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3月14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5.本次招聘工作由韶关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与咨询解释。
附件:
韶关市教育局
2024年2月28日